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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纪要|宗教宽容的历程:以约翰·洛克为核心的历程

发布时间:2023-04-05 作者:黄鹏  来源:  访问次数:

2023年4月3日下午,“华中师范大学120周年校庆历史学科系列学术讲座·桂子山史学讲堂·宗教史专题系列讲座”第四讲在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莼思堂举行。主题为《宗教宽容的历程:以约翰·洛克为核心的历程》,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教授、副编审袁朝晖主讲,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初庆东副教授主持,中南民族大学聂利老师、本院教师詹娜、刘清华以及其他师生参与此次讲座。



在初庆东老师对袁朝晖老师作了简要介绍之后,袁老师开始讲演。袁老师本次讲演主讲四个部分的内容,分别是政治奥古斯丁主义、路德与伊拉斯谟、约翰·洛克《宗教宽容书简》和梵二会议的变革。

袁老师先从政治奥古斯丁的概念讲起,由此引出教会与国家的关系这一约翰·洛克思想的主题。他认为政治奥古斯丁主义是我们所要重视的,当我们去谈论政教关系问题的时候,我们可以把起点放得更长、更远,但是奥古斯丁即天国之城,政教关系问题是逻辑的起点。

为了节约时间供与听众的交流,袁老师将第二、三部分结合在一起讲演,并将路德和伊拉斯谟作为洛克的对比。他认为,从约翰·洛克的《宗教宽容书简》和《政府论》等著作中可以看出,关于政教关系和宗教思想的关系,其实一直是洛克的一个核心思想。

接着,袁老师一一剖析约翰·洛克六个重要述点。分别是:第一,要将公民政府事务和宗教事务区分;第二,国家无权干涉信仰;第三,我们要对教会的权利进行限制,而教会权利的限制恰恰和世俗政府权力限制不同的在于,如果说世俗政府的权力是怕他们伸向更多的精神领域的话,那么洛克则是想在教会内部实施宪政,就是要在教会这种传统的天主教会比较这种圣统治的体系当中实现一种民主平等,也就是把政治社会平移到教会当中;第四,信仰的外部行为不得侵犯公共利益。约翰·洛克说信仰者的外部行为一定要给予约束,这种约束本身就是不得侵犯公共利益;第五,宗教礼仪的行为一定要做到不伤害外部;第六,是约翰·洛克认为在宗教宽容的问题上,我们要坚持对教义的保护,也就宗教教义的解释权,法律要保护言论自由。袁老师认为,约翰·洛克所认为的宗教宽容就是要分离,就是重要自由。而宗教自由事实上要建立在接受多元的基础上。并提醒我们,宗教宽容的“宽容”二字是一个听起来很美好的字,但其实宽容本身其实依然是一种制度化、加引号的武器。所谓宽容不是说一味地忍让和无止境的接纳,恰恰是宽容是一种有力量的、带着倒刺的铁丝网,它只是告诉你边界。

最后,袁老师为我们讲解梵二会议的变革。他认为整个天主教会能够重返世界,最大影响就是他的新天国论,新天国论说天国就在此世,人要建构此世的生活,就是在建构天国的生命。这意味着教会积极地介入了社会生活。

初庆东老师对袁朝晖老师精彩的讲演表示充分的肯定,并认为袁老师的讲演大大扩充了我们对约翰·洛克的理解,加深了我们对于政教关系的理解。听众也纷纷认为袁老师讲座的内容使得他们的知识面大大扩充,并就怎么样理解今天的各大宗教的对话等问题与袁老师作交流。

刘清华老师在讲座的最后指出,袁老师将洛克的宗教与政治思想的关系研究地十分透彻,这是基于数十万字的原始史料整理与本土反思。“宗教宽容”正如很多其它引入中国的西方概念,我们往往似是而非拿来即用,而较少引起足够的警醒与反思,袁老师此次对该概念的深入讲解与剖析,给予我们很好的启发。